作為一個投資者當然可以按自己的資金多少來考慮投資項目,所以近期頗多香港人開始投資大灣區的車位,他們會以投資香港的車位的概念為出發點,這點筆者不太認同。
所以,今天筆者希望就此題目,同大家分享本人在過去接近10年於內地所接觸投資項目的經驗來同大家分享一下。投資內地車位的項目應該有以下幾點:
首先,在內地買賣車位時,注意車位的用途大致劃分為兩大類,是為「產權車位」和「人防車位」,如不了解細節比較會容易導致購買者的選擇錯誤。
1)因此投資者不宜抱住急進心態來行動,必須極小心閱讀及了解有「產權車位」及只有使用權的「人防車位」之分;在認購時或在成交合同上必須細心閱讀、了解及分析,然後才決定。
2)重點是,由於內地物業的名稱有異於香港,從字面的理解未必與內容為相同,必須詳細問清楚方能進行分析,簡單列舉兩個例子:
《車位類型》
A、產權車位
「產權車位」是指有產權証。
一般是由開發商售予購房的業主,也有部份城市會准許非小區業主也可以購買「產權車位」以吸引外來投資者。只要有產權證基本上以後就可以進行買賣交易的。
B、人防車位
所謂「人防車位」是內地因為要有反恐防暴的需要而留下來的工程,諸如防空洞設施,而這類工程一般最後會將其改造成地下停車場,現實是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規定而必須建設的地下人防工程,到最後改建成車位的用途。結論是人防車位只能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
由於每個小區的結構不同,在認購任何小區的地下車位時,事必要先弄清楚該車位是否屬於「產權車位 」或是「人防車位」至為重要方可正式購買,否則如買入僅能有租賃使用權的「人防車位」 , 那投資者可能會有期望上的落差了。
如何判斷是哪類型車位?
實際來講大家可以從車位的合同能看出,「產權車位」的合同一般名稱是《車位買賣合同》,而其他合同則一般是租賃協議,所以事前細閱了解合約文件的內容至為重要。
由於今期篇幅關係,容許我於下期專欄再談車位應如何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