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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或不撤 這是一個問題?

 
     
2019/06/17 湯文亮
香港人被一條沒有迫切性的《逃犯條例》搞到小則頭暈,大則分化,父子兄弟朋友可能反目成仇,不過,雖然這條《逃犯條例》沒有迫切性,但牽連甚廣,在有心人士演繹之下,變得人人自危,竟然出現一個號稱百萬人大遊行,最後演變成騷亂,政府必定要小心處理,但無論結果如何,政府今次將會失很多分,如果現在選立法會議員,我相信建制派會大敗,因為市民埋怨那些親政府議員沒有做好把關工作,建制派這十幾年努力白費了。 有老友問,以現在這個情况,政府撤抑或不撤,叫我用最簡單而肯定說話回答,這是大塊文章,又怎可以三言兩語說得到?撤與不撤都有理由,簡單來說,如果是中央硬任務,不撤,如果是林鄭想邀功,撤,或者雖然是中央硬任務,在這緊要關頭中央話撤,都不能夠承認這是中央硬任務,林鄭這隻死貓一定要食。 中央任務不能說 死貓要硬食 一定會有很多官員替林鄭不值,明明是中央硬任務,點解要林鄭食死貓?其實,這是官場與商場的分別,在商業社會,下屬替老闆食死貓簡直是閒過立秋,我未見過一個從未替公司食死貓的管理人員可以坐到最高位置。老實說,食死貓亦要有多少天份,香港的政務官從大學畢業就入了政府工作,管理一定沒有問題,但食死貓就不是太多官員懂得。 老友再問,今次《逃犯條例》修訂搞到一鑊粥,究竟出了什麼亂子?我認為政府的公關工作做得不夠,在林鄭上任後成立一個俗稱搵地小組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有30位成員,如果大家睇名單,就知道一定搵唔到地,這亦是政府的目的。18個月後,搵地小組話搵唔到地,政府於是推出各種方案,包括與地產商協商補地價,收回棕地,以至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反對的聲音就會減少很多,搵地小組所做的原來是公關工作,小組主席黃遠輝了解之後非常火滾,我覺得是人之常情。 無論撤不撤政府已失分 很多人都知道,政府今次是借台灣殺人案而修例,最初泛民只有微弱反對聲音,如果政府趁機話泛民反對而對受害人的母親表示愛莫能助,將個波交畀泛民,泛民如果表示反對修例就要做醜人,如果表示不反對,政府就趁機修例,退而求其次成立一個諮詢小組,搞一年半載大龍鳳,最後是否能夠修例,政府都沒有失分,現在撤與不撤,政府都已經失了太多分,以後要有效管治就很困難。
(文章內容純屬作家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頁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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