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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盈雅軒樓書欠齊全 遭罰款17萬

2017-07-05    明報
【明報專訊】一手新例實施逾4年,錄得第4宗成功檢控,永常集團旗下長沙灣菁盈雅軒因樓書資料欠齊全、沒如期公布更新樓書等24條控罪,被罰款共16.8萬元。 昨承認疏忽並作補救檢討 據銷售監管局資料顯示,有關項目被控24條控罪,包括11樓是沒有在11 份買賣合約內載有有關補救住宅物業或裝置、裝修物料或設備有欠妥之處的強制條文。其他控罪主要涉及樓書範疇,例如沒有在樓書列出入口電梯大堂天花板裝修物料、浴缸大小及廚櫃用料的資料、個別單位之窗口式冷氣機的產品型號的資料,於兩個出售日期當日,沒有在售樓處及網站提供樓盤已更新的樓書等。 案件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上庭,被告美利投資有限公司由代表承認違反一手條例,求情承認疏忽及做得不好,事後已作出補救及檢討,最終罰款16.8萬元。銷監局指會繼續致力執行一手新例以打擊違規行為,提高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透明度及公平,加強保障消費者,以及為賣方提供公平的競爭環境。 銷監局:續打擊違規行為 一手新例於2013年4月底正式實施,迄今共有4個項目成功被檢控,其中同珍集團子公司推售深水埗單幢樓富雅閣,於去年8月被裁定在推售時並無提供樓書及銷售資料,被罰款72萬元,為四個個案中,總罰款金額最多的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