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首都業主涉於2022年至2023年,與設計師擅自拆除單位內部分主力牆,在牆上開洞以安裝門(圖)。男業主否認2項屋宇署傳票控罪受審,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辯雙方同意本案爭議業主是否知道拆除的是主力牆。控方另提及業主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的時間,是在承建商之後,望法庭加以考慮。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至12月29日裁決。
須證明被告知悉屬結構牆
被告辜晉豪,被票控1項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及1項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罪。控辯雙方早前已呈交書面結案陳詞,昨於庭上作口頭補充。雙方均同意控方須證明被告知悉工程拆除的是結構牆,毋須證明被告知悉拆牆可能造成的危險。
案中涉案單位的室內裝修申請表沒有提及拆牆工程,控方質疑被告刻意隱瞞。辯方反駁指,申請表或不是由同一人填寫及簽署,又指不清楚文件的處理次序以及何時出現,法庭不應依賴該文件。
控方昨指出,涉案承建商遠域企劃有限公司的報價單於2022年10月22日發出,上面有提及拆牆工程,公司亦於同日蓋章並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被告則在同年11月1日簽署該申請表,控方遂望法庭考慮被告簽署的日期,是在承建商蓋章後。
案件編號:KTS 11159、11160/2024
記者 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