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3
明報
【明報專訊】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容許小型僭建物經專業人士檢核後可獲保留。發展局長甯漢豪昨日稱,會考慮適度放寬對小型僭建物的長度及闊度要求,擬將不大於某尺寸的旗桿納入小型工程範疇,亦會容許經審核的圍封露台獲保留。她說今次修例頗徹底,籲業主勿抱僥倖心態、期望當局會再放寬條例,「如果係小型僭建,出路都畀咗大家,何必仲要去等呢?」
經審核圍封露台擬可保留
甯漢豪昨於無線《講清講楚》表示,現有3.6萬宗未有遵辦清拆令個案,估計當中三成至一半涉及小型僭建物,即有1萬多宗日後須由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註冊承建商檢核,考慮到市民需時聘請專業人士及業界承受能力,認為當局建議的3年寬限期是務實。
料修例後集中處理大型僭建
增主動巡查
她預料修例後當局可集中精力處理涉大型僭建個案,「應該係做得快咗」,相信主動巡查亦會增加。至於嚴重僭建,修例後業主不能以不知情為由免除責任,她呼籲市民買樓時檢查清楚,修例通過後若干時間,如數個月內要清拆,否則或被控告。
紅山半島多間獨立屋去年被揭發僭建及霸佔官地,屋宇署到部分獨立屋「拍門」兩次不獲回應,最終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甯漢豪曾稱冀修訂有關申請手令的條文,惟今次修例無着墨。她解釋,當時當局已成功申請手令,故今次未有修訂,避免令社會擔心政府濫用權力。她指政府建議提高業主拒絕與屋宇署會面及承建商無保存資料的罰則,相信可協助蒐證。
另外,政府今年底開展北部都會區片區開發意向調查,甯漢豪說初步了解業界有興趣參與。她說上月號召企業簽署合作備忘錄的目的,是凝聚力量並達至宣傳效果,強調正式招標時與是否曾在意向書簽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