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3
湯文亮

近日有兩位大哥對於樓市「潛在供應量」有不同見解,甚至出現多少火藥味,而導火線是現樓是否屬於「潛在供應量」。
以我的意見,如果現樓已經公開發售而又未能售出,一般叫「貨尾單位」,那些不能叫「潛在供應量」;而有一些現樓從未發售,那些或者可以叫「潛在供應量」。兩者分別就是已經公開發售的單位如果未能賣出,地產商可以自由出售,如果新樓單位從未公開發售,就一定要遵守新樓出售條例,要以抽籤或者招標形式發售,不能直接賣給買家,既然從未公開發售,叫「潛在供應量」亦無不可。
老友話我這個解釋好似戰國時代公孫龍所提出的「白馬非馬」,似是而非。根據政府公布,在未來3至4年,「潛在供應量」有10.7萬個,即是每年的「潛在供應量」有2.7萬至3.5萬個單位,供應實在是太多。
現樓是「供應量」 非「潛在供應量」
不過,老友唔留意,政府亦同時公布,「潛在供應量」當中包括2.7萬個貨尾單位,在未來3至4年,「潛在供應量」只有8萬個單位,兩位地產界大佬的爭拗亦是「貨尾單位」是不是「潛在供應量」,如果不是「潛在供應量」,就變成「白馬非馬」。
如果用「馬非白馬」比較容易解釋,現樓也是供應量一種,但不是「潛在供應量」,就好似有10萬匹馬,當中有七成是白馬,其他則是唔同顏色的馬,所以不能對外宣稱有10萬匹白馬,因為「馬非白馬」。所以,現樓是「供應量」,但不是「潛在供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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