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3
湯文亮
元旦日有內地老友請食飯,佢話近日有不少從內地來港的優才專才都已經買了樓,或者打算買樓,理由是除了確認將會在香港住一段長時間之外,並且希望所買的物業有一定升值,造成一個「雙贏」局面。「雙贏」的意思並不是買賣雙方都贏,而是買家贏了在香港的收入之外,並且贏埋樓價,與大家理解的「雙贏」有所不同。
不過又唔可以話賣家是輸家,因為現在賣樓的人是有迫切需要,或者身不由己,唔賣樓唔得,如果無內地人買樓,樓價會跌得更多。所以,打算賣樓的業主是歡迎內地人買樓,亦可以說是一個「雙贏」局面。
內地老友話,據聞有一些香港業主賣了自己個單位,將所得現金做定存,每年收取近4厘利息,非常和味,會不會這是賣樓的理由。我亦聽過有一些評論員叫人賣樓轉做定存,我覺得很奇怪,未買樓將資金做定存還可以說得通,但賣樓做定存真係很難明白。
不過,有業界老友同我講,定存亦是金融產品,做定存只是第一步,如果做定存的人是貪高息,很容易游說那些人買其他金融產品,或者高息債券,不能夠說一定會輸錢,但最低限度都可以賺到一筆可觀佣金。如果那些業主唔賣樓,根本無多餘錢買其他金融產品,所以,有不少評論員都非常熱心叫人賣樓。
不過,很難說服一個業主賣樓買金融產品,做定存就比較容易得多,尤其是那些財政困難,被銀行call loan call到失魂的業主,將物業賣走一了百了,不但唔使畀銀行call loan,仲可以收取利息,正是何樂而不為。不過,他們唔知道,賣走之後很難有機會再買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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