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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何不贊成集中資源建公屋?(三) / 洪雯

2022-11-26    明報
【明報文章】前兩篇,我分析了香港房屋問題必須正視的三個現實:其一,無論香港未來建多少公屋,都不可能消滅劏房;其二,香港社會有一大批無資格輪候公屋,亦無能力購置私樓的「夾心階層」,其住屋需求長期被忽視;其三,不少公屋居民有能力、有意願走出公屋,踏上置業階梯,但可惜土地資源集中用來建公屋,公屋之外的選擇少之又少,上升通道不暢,難以實現階層跨越,亦影響公屋的流轉。 我認為,扶助基層,簡單的辦法是建公屋安頓他們;真正的辦法,是扶助他們向上流,壯大中產,構建「橄欖型社會」。 何謂橄欖型社會?一個健康、穩定的社會,中產階層理應佔大多數,貧窮同極富的人口佔少數——這種「中間大、兩頭小」的社會結構,被稱為「橄欖型社會」。「橄欖型社會」的中產階層應佔多少比例,目前並無國際標準。在挪威、德國、加拿大等歐洲國家,中產階層佔了70%人口;在亞洲,韓國、新加坡的中產人口比例也超過60%。 香港呢?中產應佔多少比例?70%?60%?作為「橄欖型社會」的起步點,我認為,香港至少可以將目標定為50%,同時控制基層人口不要超過30%,剩餘部分為富裕階層。因此,香港中產住屋所佔比重,應達到房屋總量至少50%,基層住宅大約為30%。 但是,在香港現時的住宅存量中,公屋佔比已超過30%;集中資源建公屋,這一比例必然上升,房屋結構未來會出現「底層坐大」的趨勢。公屋一旦建成,將使用超過50年;而土地用來建了公屋,必然要減少其他種類房屋的供應。富裕家庭有大把選擇;關鍵問題是,中產,尤其是中產偏下的「夾心階層」,有沒有充足的住屋選擇? (本網發表的作品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洪雯]